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,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.
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(如铸铁玻璃纤维)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,取
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.
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.此时吊篮应工作在
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,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.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
和动载荷的影响,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:
式中K1---结构安全系数
σ—5.1中提到的材料屈服强度,或5.2中提到的强度极限;
σ1--由结构质量引起的应力;
σ2---由额定载荷引起的应力;
f1---应力集中系数;
f2---动载荷系数.
f1和f2的数值可通过对样机的试验应力分析确定,或取f1大于或等于1.10,大于f2或等于1.25。